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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前已有67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浏览数:411次 更新时间: 2021-04-13

2021年3月前已有67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月18日,陶卫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截至20目前全国各地有67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20个省(市)。

此次名单中,广东的失信陶企最多,有15 家,其次是河北有9家,江西、广西、河南、辽宁各有5家,山东有4家,福建、四川、浙江分别有3家,山东、山西、陕西都有2家,重庆、贵州、湖北、湖南、安徽、上海、内蒙古、黑龙江均有1家。

陶卫网统计发现,截至3月18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陶企主要失信原因在于拖欠货款及借款等债务纠纷,总共涉及金额达1.8亿元。主要为拖欠银行贷款或个人借贷款、拖欠工资或员工赔偿、拖欠罚款等。失信名单中有6家陶企涉及的失信金额过千万,其中清远市港龙陶瓷有限公司最新的失信金额超6000万元,这家陶企的失信次数也达到了254次。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失信名单中佛山鼎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高邑县恒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高邑县汇瓷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凯思特丽陶瓷有限公司等4家陶企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法院判决这4家陶企停止侵害原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其生产的瓷砖包装中使用含有东鹏世家文字的侵权标识,停止对外宣传广东省著名商标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优质产品认证等虚假宣传行为,并赔偿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万元,但因为未履行相关要求,被纳入失信名单。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企业积极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申请撤销,法院会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文章来源:陶卫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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